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8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50 題

各機關已核定之分配預算,經審計機關發現與法定預算或有關法令不符者,該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理?
  • A 通知原編造機關重編
  • B 通知該機關上級機關修正
  • C 通知財政主管機關修正
  • D 通知原編造機關糾正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獨立的監督者,當你發現某單位的計畫書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為了尊重該單位的職權並要求其負起責任,你會選擇「直接幫他改」,還是「發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要求他們針對錯誤之處進行改正」?在法律術語中,哪一個詞最能代表這種監督者對執行者的「正式指正」?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審計機關的職權行使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本題的核心觀念源自《審計法》第 30 條,當預算編造完成後,審計機關扮演的是「事後監督」與「合規性檢查」的角色。一旦發現分配預算與法定預算或法令不符,審計機關並非直接代為修改,而是必須採取正式的法律行動,通知原單位進行「糾正」,以維護預算的嚴肅性與法治原則。

審計處置與法律用語的辨析

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對法律專用術語的掌握。在行政與審計實務中,「重編」、「修正」與「糾正」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意義。這題具備一定的鑑別度,因為許多考生容易將行政機關內部的調整權,與審計機關的外部監督權混淆。你能避開其他看似合理的干擾選項,顯示出你已具備區分行政權與審計權界線的能力,這在會計審計法規中是非常關鍵的專業素養。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與會計審計法規:適用範圍及決算審核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