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1 題
依審計法規定,各機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年度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各該機關何種文書?
- A 核准通知
- B 審定書
- C 審核報告
- D 審核通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監督機關(審計機關)對下級機關提交的年度數據進行了最終的審核與『核定』(法律上稱為審定)後,這份證明審核結果、具有正式結案性質的法律文書,通常會如何結合該項『行政行為』的動作名稱來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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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程序的法定終結文書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審計法》中的關鍵術語!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於審計流程從「編製」、「送審」到最後「審定」的法定程序有非常紮實的理解。根據《審計法》第 71 條的規定,各機關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必須將年度決算送往審計機關,而當審計機關完成最終的核定程序後,所發給機關的正式法定公文名稱即為審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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