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8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2 題

追加歲出預算所需經費,應如何處理?
  • A 由財政部提出追加歲入預算平衡之
  • B 由中央主計機關籌劃財源平衡之
  • C 由中央主計機關提出追加歲入預算平衡之
  • D 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籌劃財源平衡之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一個大型組織中,預計的支出突然增加,你認為應該是由負責「記帳與規劃預算」的人去變出這筆錢,還是由負責「管理金庫與調度現金」的人來想辦法湊足資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預算追加與財源籌劃之職權分配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選項!這顯示你對於預算程序中,不同機關間的權責分工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在法律實務中,區分「主計機關」與「財政機關」的功能差異是極為關鍵的基礎概念。 根據《預算法》第 82 條的規定,當政府因法定事由需要追加歲出預算時,針對這筆額外的開支,必須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即財政部)負責籌劃財源以維持預算的平衡。雖然主計機關負責預算的編製與審定,但真正負責掌握國庫水位、調度資金與規劃財源的「大掌櫃」,依法仍屬財政主管機關。因此,選項 (D) 正確地對應了法律規範的專業職能。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與會計審計法規:適用範圍及決算審核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