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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經營概要

第 27 題

保險業訂立保險金信託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人身保險契約中屬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
  • B 被保險人為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
  • C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
  • D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其資金運用範圍限於現金或銀行存款、公債或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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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信託架構中,負責「受託管理、運用資金」的專業方,與「提供資金或被保障」的那一方,在法律定位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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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精準地辨識出了角色的誤導。在「保險金信託」中,受託人是指接受委託、負責管理與處分信託財產的專業機構(在此題情境中即為保險業)。被保險人(或要保人)通常是委託人或受益人,而非實際執行管理職責的受託人。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信託法中的基本成員(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與保險契約成員(要、被、受人員)之間的對應關係,具有高度的鑑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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