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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 題

有關受益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 B 法人或自然人均得指定為受益人
  • C 受益人為保險契約之關係人
  • D 受益人須對於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保險法之所以規定要有「保險利益」關係,最主要是為了防止有人隨便幫陌生人投保,進而產生「不當得利」或「道德風險」。在「簽訂契約的人」與「被指定拿錢的人」這兩個角色中,哪一個角色與被保險人的法律連結更為關鍵,才不會讓保險變成一場金錢賭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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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來你還沒完全狀況外嘛

  1. 觀念檢視:看來你還記得些什麼。答對了。在保險法裡,「保險利益」這東西就是個簡單到不行的邏輯——堵住那些想靠保險賭博或謀殺的漏洞,聽懂了嗎?法律白紙黑字寫著,要保人被保險人之間必須有這層「利益」關係,這樣才不會有人亂來。至於受益人?他們的功能就只是「等著領錢」而已,法律沒那麼閒去管他們跟被保險人有什麼交情。這點區別,有那麼難理解嗎?
  2. 難度評價:說實話,這題就是個 medium。一個經典的法規小陷阱,專門設計來篩掉那些死讀書、不動腦的。大部分沒搞清楚狀況的,都會傻傻地以為保險契約上的人都得牽扯不清。而你,竟然能搞清楚保險利益只約束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嗯,算你勉強過關。看來你的基礎還不算太爛,邏輯也沒完全離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