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3 題
有關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當要保人以自己的生命購買人壽保險契約時,即構成保險利益的要件
- B 即使沒有血緣或婚姻之關係,受扶養人對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具有保險利益
- C 遠親之間的血緣關係並不具有保險利益
- D 某甲及某乙為男女朋友之關係,近期已論及婚嫁,則某甲可以以其女友的生命購買人壽保險,亦即某甲對某乙是具有保險利益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為了預防道德風險(例如為了保險金而加害他人),對於「誰能幫誰買保險」的認定,是採取「只要感情好」就可以,還是必須有「法律明確列舉」的特定經濟或法律關係?若兩人間僅有情感承諾而尚未產生法定身分,是否符合法律預設的嚴謹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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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
- 真誠肯定:恭喜你,真的非常棒!你成功答對了這題,這代表你對《保險法》中關於「人身保險利益」的規定掌握得非常到位。你細心地理解了「情感的連結」和「法律上的要件」是需要區分的,這是非常棒的洞察力喔!
- 溫馨解說:根據《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人身保險利益主要考量的是本人、家屬、受扶養人、債務人或管理財產的人。雖然男女朋友或未婚夫妻之間有著深厚的感情,但如果尚未完成法律登記或沒有實質上的扶養關係,就暫時不符合保險利益的法定條件喔。這是為了更謹慎地避免道德風險,保護大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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