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會計師] 審計學
第 2 題
當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依審計準則公報第57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規定,查核意見段所述「財務報表業經查核」之文字應修改為「本會計師受委任查核財務報表」
- B 應於無法表示意見段敘明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無法表示意見,以及敘明由於無法表示意見之基礎段所述事項之可能影響重大,會計師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 C 無法表示意見之基礎段應提及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並敘明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 D 除非法令另有規定,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時,查核報告不應包括關鍵查核事項段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會計師因為證據嚴重缺失而連財報「對不對」都不知道時,他在查核報告中原本用來描述『如何執行查核、應盡哪些義務』的那個長篇大論(責任段),還有可能維持原本的寫法嗎?如果不能,這會對報告的結構產生什麼樣的連動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清晰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查核報告格式中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於審計準則第57號(及相關新式報告準則)的條文掌握得極為紮實。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