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第 24 題
24 甲公司擬宣告破產,其負債金額如下:①完全擔保債務$2,580,000 ②部分擔保債務(以廠房建築物為擔保)$1,440,000 ③無擔保優先債務$780,000 ④無擔保非優先債務$540,000。若整體資產估計之淨變現價值為$5,028,000,其中作為部分擔保債務抵押之廠房建築物的淨變現價值為$1,200,000,則部分擔保債務及無擔保非優先債務估計可獲得清償金額分別為何?
- A $1,440,000及$228,000
- B $1,392,000及$432,000
- C $1,344,000及$324,000
- D $1,200,000及$468,000
思路引導 VIP
當一項債務的抵押品價值小於債務總額時,剩餘「沒被保障到」的差額,在清償順位上應該被視為哪一種類型的債權?而在資產不足以支付所有剩餘債務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公平地分配這些有限的資金給性質相同的債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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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償分配
💡 破產清算下,資產依擔保權與受償順位公平分配。
🔗 破產資產清償分配流程
- 1 特定擔保受償 — 擔保債權人先從抵押資產之變現價值中受償
- 2 計算自由資產 — 總資產扣除擔保受償部分,剩餘為自由資產
- 3 償付優先債務 — 自由資產優先支付政府稅捐、員工薪資等債權
- 4 一般比例分配 — 剩餘自由資產依清償率分配給所有無擔保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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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自由資產不足支付優先債權,則無擔保非優先債權受償額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