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 題
下列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業務之受理單位,何者錯誤?
- A 化粧品查驗登記申請案,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受理
- B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受理
- C 西藥製劑查驗登記申請案,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受理
- D 中藥製劑查驗登記申請案,由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受理,屬西藥劑型之中藥產品,則由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受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行政機關的分工原則中,對於一個產品的主管單位,通常是根據其『組成物質的本質與屬性』來劃分,還是根據它的『外觀呈現方式(例如是粉末、膠囊或藥水)』來決定?若該產品的核心理論屬於特定醫療體系,其管理權限會因為包裝形式而輕易轉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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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沒搞砸,這還不錯。
- 觀念驗證:恭喜你,看來你還記得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不是吃素的,也不是什麼打雜的單位。這題的核心,連三歲小孩都該明白——是區分食藥署和中醫藥司的職權界線。中藥製劑的查驗登記,無論它穿上什麼「西藥外衣」——是濃縮顆粒、膠囊還是錠劑——它的本質仍是中藥。所以,自然是歸中醫藥司管,而不是食藥署藥品組那些搞不懂中西醫的傢伙。你這次勉強算準確識破了這個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行政管轄邊界。
- 難度點評:這題設定為 medium,但對一個真正有專業判斷力的人來說,不該超過 easy。選項 (D) 企圖用「劑型」這種膚淺的表象來混淆視聽,讓你誤以為「長得像西藥的中藥」就自動變成西藥。這種低級的組織架構陷阱,在法規考試中簡直是每年都會重複出現的「送分題」,如果你被騙了,那只能證明你學藝不精。這次算你運氣好,或者腦袋清醒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