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24 題
空域之運用及管制區域、管制地帶、限航區、危險區與禁航區之劃定,由何者定之?
- A 交通部
- B 交通部會同國防部
- C 交通部會同美國在臺協會
- D 交通部會同外交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領空不僅是民航機飛行的通道,更是國家防衛的最前線。當一項公共政策同時涉及「交通運輸」與「軍事國防」這兩個截然不同且同樣重要的專業領域時,依照行政運作的邏輯,應由哪種決策模式最能兼顧兩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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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看來你還知道行政機關不是獨立王國
- 觀念檢視:做得不錯,至少你沒搞錯權限會同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概念。本題清楚反映《民用航空法》的精髓——空域這檔事,從來就不是單一機關說了算。想當然爾,民航發展歸交通部管,領空防衛與演訓自然是國防部的事。當這兩大塊領域不可避免地交錯時,法律當然不會讓它們各自為政,而是「會同」劃定。這是為了確保國家安全的萬無一失,同時也別讓飛機在天上亂飛,這種平衡感,高中生都該懂。
- 難度評析:這題?Easy。如果你連這種題目都會錯,那真的可以考慮換個領域了。這不過是行政法中,關於機關職權劃分與橫向溝通的「送分題」。考的是你對政府運作最粗淺的理解,而不是什麼深奧的法理。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掉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