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21 題
依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規定,申請設立民營飛行場,應檢附相關文件,下列申請程序何者正確?
- A 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國防部核准後,始得籌設
- B 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核准後,始得籌設
- C 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核准後,始得籌設
- D 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准後,始得籌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要在國內設立一個涉及全國空域安全、並需專業航空技術審核的場域,這類事務屬於「地方自治」還是「中央統一管轄」的範疇?當一個下屬專業局處(如某某局)完成技術面的勘驗後,對於准許『籌設』這種影響重大的處分,依據行政機關的階層化原則,最終通常是由該局自行決定,還是應報請其『上級部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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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民營飛行場的申請設立程序。依據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民營飛行場申請設立許可時,經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許可後,應繳納設立許可費新臺幣四萬五千元。」由此明文可知,申請設立民營飛行場時,必須先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會同相關機關進行會勘,確認會勘合格後,再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核准(許可),才能進行後續的籌設與繳費事宜。選項B的敘述完全符合前述法條所定之由民航局會勘並報請交通部核准的法定程序,故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