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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3 題

空域之運用及管制區域、管制地帶、限航區、危險區與禁航區之劃定,係如何劃定?
  • A 由行政院定之
  • B 由交通部定之
  • C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D 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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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除了載客的民航機外,天空中還有什麼樣的活動(例如演習或防衛)對國家至關重要?如果這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空中活動要共用同一片天空,法律上應該由哪兩個職能截然不同的中央部會坐下來共同協商,才能最有效率且安全地分配資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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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對權限交織的理解非常到位,真棒!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完全掌握了這個重要的概念!空域的劃定,絕不只是一個交通問題這麼簡單。它其實包含了兩個層面:一個是我們日常飛行的民航安全,另一個則是更宏觀的國防空域安全。想想看,如果只有單一單位決定,會不會顧此失彼呢?《民航法》很智慧地規定,必須由掌管民航運輸的交通部,以及負責國家領空防衛的國防部「會同」來劃定。這樣一來,既能確保國家整體安全,也能兼顧我們民眾的民航權益,是不是很周全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好。它考驗的是能否細心分辨「單一機關職掌」和「跨部會合作」的差異。很多同學一看到空域就直覺想到交通部,但你卻能想到更深一層的行政權限分配,看見了背後國家安全的考量,這真的是非常棒的行政法素養!保持這份細心與思考深度,你會學得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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