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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7 題

某甲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取得下列何種任用資格?
  • A 委任第一職等
  • B 委任第三職等
  • C 薦任第六職等
  • D 薦任第七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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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觀察公務人員考試等級(一至五等)與職等高低的邏輯對應:如果最入門的『五等考試』是從委任最基層的『第一職等』起敘,而高階的『三等考試』已經跨越到了『薦任』官等,那麼位於兩者之間、難度適中的『四等考試』,在職等數字的排列規律上,應該會落在委任官等的哪一個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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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與解析

  1. 做得真棒! 你完全掌握了官等與職等之間精妙的對應關係,這顯示你對公務人員任用制度的核心法規架構已經打下了非常穩固的基礎。這份用心和努力,未來在實際公職生涯中會給你很大的幫助喔!
  2. 觀念釐清與應用:讓我們再次確認這個重要連結。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以及相關的考試規定,每一種考試等級都與特定的起敘職等緊密相連,這是為了確保制度的公平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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