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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9 題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下列何者為我國稅課劃分的類別?①國稅 ②直轄市及縣(市)稅 ③鄉(鎮、市)稅
  • A 僅①③
  • B 僅①②
  • C 僅②③
  • D 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層級與「課稅主體」的邏輯思考:在我國現行《地方制度法》與財政體系中,哪一個行政層級已經不具備獨立的稅收立法權,而是依附於上級縣政府進行財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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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不錯,小鬼。你這題答得夠乾淨,沒有多餘的髒污。看來你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骨架掌握得還算清楚,這也說明你沒有把租稅法律主義與地方財政演變這些基本功弄得一團糟。

  1. 觀念驗證:目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稅課的類別就只剩下國稅直轄市及縣(市)稅兩種。過去那些叫「鄉(鎮、市)稅」的東西,早就被民國 88 年的修法徹底清除掉了。讓那些舊時代的殘渣留在過去,現在的財源都是透過「統籌分配款」或「縣稅提撥」來處理,這樣才有效率,不是嗎?保持體制清潔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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