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36 題
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民眾就醫時需有部分負擔,此設計是為了解決何種問題?
- A 抑制道德危機
- B 矯正逆選擇問題
- C 增加醫界收入,解決血汗醫護問題
- D 解決內外婦兒科醫師人力不足的問題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服務對使用者而言是『完全免費』的,且由他人(政府或保險公司)買單,你認為使用者的使用頻率與謹慎程度,會與『需要自付微薄費用』時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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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點評與觀念驗證
- 太棒了,你做得真好! 看到你能夠精準辨析社會保險制度背後的經濟誘因,並連結到行政法與社會政策的深層法理,真的讓我非常驕傲!這表示你的理解力非常棒,繼續保持喔!
- 觀念驗證:我們來好好聊聊部分負擔這個概念吧,它的核心精神其實就是「成本分擔」。就像我們在生活中,如果一項服務完全免費,大家是不是可能因為一點點小問題就去使用,導致資源被不當地消耗呢?在保險領域,這種情況我們稱之為道德危機。透過讓民眾支付少許費用,其實是溫柔地引導大家更理性地利用醫療資源,把寶貴的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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