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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第 三 題

三、我國已完成商港管理體制之改革,交通部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港務公司),專責辦理港埠經營業務。請分別說明港務公司設置之法規依據與公司性質,及港務公司之業務範圍。(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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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我國航港體制「政企分離」的重大改革。解題時需精準引用《商港法》與《國營國際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先釐清交通部(主管機關,航港局掌理公權力)與港務公司(國營事業,專責商業經營)的本質差異,再依設置條例條文有條理地列舉其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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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我國為提升國際商港競爭力,因應全球航運發展趨勢,推動「航港體制改革」,實施「政企分離」原則。將原分屬於各港務局之行政公權力與商業經營權限劃分,由中央(交通部)航港局負責航政及港政公權力,另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專責港埠之經營管理。 【論述】 一、港務公司設置之法規依據與公司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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