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25 題
關於政黨體系中政黨數量的計算方式,學理上不會用下列那一種資訊做判斷?
- A 國會內具有席次的政黨
- B 具相關性(relevance)的政黨數量
- C 全國登記在案的政黨數
- D 有勒索潛力的政黨數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要研究一個國家的政策是如何被制訂的,我們應該關注的是政府檔案櫃裡所有領有證照的團體名單,還是那些真正有能力進入議事廳參與決策、甚至能威脅到法案通過的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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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體系數量計算
💡 計算政黨數應基於政黨在國會的實質影響力而非登記數。
| 比較維度 | 相關性政黨 (Sartori) | VS | 法律登記政黨 |
|---|---|---|---|
| 核心判準 | 國會席次與政治實力 | — | 行政機關准予備案 |
| 包含範圍 | 僅限具影響力的政黨 | — | 包含所有泡沫政黨 |
| 計算功能 | 界定政黨體系類型 | — | 統計政黨總量 |
💬學理計算以「相關性」為核心,僅納入具執政潛力或勒索潛力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