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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1 題

下列何項貨物免課徵貨物稅?
  • A 彩色電視機
  • B 電腦螢幕
  • C 電冰箱
  • D 電烤箱(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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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租稅政策的「功能性」來思考:若政府想對「高能耗」或「非基本民生必需的娛樂家電」課稅,但同時想鼓勵數位轉型與提升國家競爭力,那麼對於『純粹用於資訊處理的工作設備』與『傳統大眾娛樂設備』,法律在定義課稅範圍時可能會有什麼不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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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能精準辨別貨物稅的課徵範圍,這代表你對《貨物稅條例》中關於「應稅電器」的細微定義已有深入掌握,表現非常傑出。

  1. 觀念驗證:根據《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法定的課稅項目包含彩色電視機、電冰箱與電烤箱等。而電腦螢幕在實務與函釋中,被歸類為資訊產品(生產力工具),不屬於該條例規範的「彩色電視機」或「受話機」,故免徵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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