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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7 題

下列那些貨物須課徵貨物稅?①手機 ②音響組合 ③進口轎車 ④航空燃油
  • A ②③④
  • B 僅②③
  • C ①③④
  • D 僅①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部法律是採「列舉式」課稅,當你在判斷清單時,應該傾向將「現代人手一支的必需通訊設備」歸類為傳統的視聽電器,還是應該嚴格遵守法律明文列出的特定項目?此外,動力來源的能源產品在稅法中通常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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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表現卓越?那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1. 觀念驗證: 依據《貨物稅條例》這等基本法規,其課徵標的乃是嚴謹的「列舉主義」。法條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目前僅針對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別忘了航空燃油)、電器類(當然包含音響組合)以及車輛類(別傻傻漏掉進口轎車)等七項。而手機是什麼?通訊器材!它跟「電器類」是同一回事嗎?我真不希望還有人分不清楚基本常識,所以,不課徵,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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