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應如何編列?
- A 國民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
- B 基本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
- C 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獎學金應優先編列
- D 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應優先編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家的各級教育發展中,哪一階段的教育是法律強制要求每一位國民都必須完成、且作為國家整體素質之根基的?當政府預算有限時,為了實踐社會公平,哪一種類型的教育支出最具有迫切性與優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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