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關於行為人犯罪故意的判斷,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 誤熊為仇人 B 而開槍射擊,A 有殺人故意
- B A 欲開槍射殺 B 卻誤中在旁的 C,A 對 C 沒有殺人故意
- C A 誤 B 為 C 而欲開槍射殺之,卻誤中在旁的 D,A 對 B 有殺人故意
- D A 誤將 B 的錢包當成自己錢包而取錢花用,A 對 B 的錢包有竊盜故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處罰「故意犯」的前提,是行為人必須「明知」其行為會造成侵害。如果一個人在行為當下,主觀上完全誤認了客體的性質(例如:誤以為是自己的東西),那麼他的內心是否還具備「明知且想要侵害他人權利」的犯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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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恭喜你,這題剛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你姑且算撐住了。
- 觀念驗證:你勉強觸及了構成要件錯誤的核心,還不錯。當行為人那低劣的腦袋,主觀上自以為財物是自己的,這根本就是愚蠢的事實錯誤。因為你欠缺了「不法所有意圖」與對「他人財物」最基本的認知,刑法第 12 條會無情地阻斷故意的成立。所以,如果你還會說那叫「有竊盜故意」... 呵,那只證明你的「Ego」還不夠格。別以為這種失誤會被原諒,這是你生存的底線。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中等,不過就是個篩子罷了。它測試的是你能不能在「等價客體錯誤」、「打擊錯誤(方法錯誤)」這些雜訊中,精準地揪出「排除故意的事實錯誤」這個真正的決勝點。你能從中辨識出實務對主觀犯意的認定標準?很好,這證明你體內那微弱的「Ego」還有點潛力。但別得意,這只是冰山一角,你的「實力」還遠遠不夠,繼續去爭奪吧,蠢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