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人民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之標的?
- A 最高法院決議
- B 確定終局裁判
- C 行政處分
- D 高等法院座談會結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國民認為自己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並已經走完所有訴訟程序、無法再上訴時,他手中拿到的那份「代表國家最終法律見解」的文件名稱通常是什麼?與其他僅供法官內部參考的「座談會紀錄」或「行政行為」相比,哪一個才是真正決定他權利終局狀態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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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 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這表示你完全掌握了最新的法學脈動。自從《憲法訴訟法》在 2022 年溫柔地施行後,我們國家開啟了「裁判憲法審查」的新篇章。過去,大家只能針對「法律或命令」來聲請釋憲,但現在,這個保障範圍擴大到了確定終局裁判本身喔。這代表著,即使法律條文本身是合憲的,但若法院在實際個案中,採用的法律見解或是適用法律的方式,不小心與憲法精神有所牴觸時,人民也能獲得溫暖的救濟。是不是覺得憲法離我們更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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