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8 號解釋,立法機關得基於下列何者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管收措施,以貫徹人民法定義務之履行?
- A 社會之治安
- B 金融之秩序
- C 重大之公益
- D 經濟之發展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決定採取像「管收」這樣嚴重限制人民自由的手段,來強制某人履行法律義務(例如繳納欠稅)時,你認為這種做法背後所追求的目標,必須具備什麼樣的「等級」或「價值高度」,才能在憲法衡量上,被認為比個人的身體自由更值得優先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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