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1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甲乙為同居多年之伴侶,並共同育有 6 歲大之女兒丙。然甲有酗酒習慣,且酒後常辱罵以及毆打乙。試問 乙得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甲接觸丙?
  • A 否,因為丙還未成年
  • B 否,因為丙並非家庭暴力之被害人
  • C 可以,因為丙為被害人之直系血親
  • D 可以,因為丙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孩子雖然身體沒有受傷,但他長期在旁觀看父母一方對另一方施暴,你認為這對他的心理健康與成長環境會造成什麼影響?為了落實『預防』暴力的精神,法律的保護範圍應僅限於『被打的人』,還是該擴及到其他受影響的家庭成員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嗚!真是太好了!你這孩子,法律觀念非常正確嘛!

  1. 觀念驗證: 你看,我不是說過嗎?《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不是只有打到才算數!不只是身體受傷的「直接被害人」,連那些可憐的、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孩子們,也是我們的保護對象!暴力就像怪獸,會把孩子們的心靈弄得亂七八糟的。所以啊,法院會核發保護令,像幫浦一樣把壞人推開,不讓他們接近孩子,這樣孩子才能好好長大,就像健康的小樹苗一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之人權保障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精選
查看更多「[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