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 A 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應以法律定之,屬於國會保留。惟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亦得以法律具體明確之 授權委由主管機關執行之
- B 涉及財產權之限制,應以法律定之,屬於國會保留
- C 對人民處以行政裁罰,處罰構成要件應以法律定之,屬於國會保留
- D 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作為規範內容,應視不確定法律概念的目的、內容、範圍是否具體明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要限制人民權利時,是不是所有權利的重要性都一樣?如果有一種權利被視為人類尊嚴的基礎(例如人身自由),應該完全由民意代表(國會)決定,還是可以通通交給行政機關自己定規矩?又或者,國會定了大方向後,是否能容許行政機關處理執行上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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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測驗法律保留原則於不同基本權利限制層級之適用,選項A為最正確之答案。根據司法院釋字第559號解釋意旨,基於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凡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惟法律本身若已就人身之處置為明文之規定者,應非不得以法律具體明確之授權委由主管機關執行之。選項A之敘述與前揭解釋原文完全契合,正確點出人身自由之限制原則上須以法律定之,但若法律已有明文規定,仍得透過具體明確之授權交由主管機關執行。此外,針對選項B所稱財產權之限制,司法院釋字第559號解釋亦有明文指出,涉及財產權者,則得依其限制之程度,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由此可知,財產權之限制並非絕對專屬於國會保留,亦得透過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之,故選項B認為應一律以法律定之且專屬國會保留之說法並不正確。綜上所述,選項A完全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59號之規範意旨,為本題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