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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1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對於採取某些分類標準之法規範,應加強審查其是否符合平等保障之要求,下列何者非屬之?
  • A 分類涉及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
  • B 分類屬於受有事實上或法律上之排斥或歧視者
  • C 分類為社會上孤立隔絕之少數且為政治上之弱勢
  • D 分類涉及國家考試之考選專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針對不同群體做出區別待遇時,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司法權(大法官)應該『最不放心』,必須嚴格盯著政府?是因為該群體『天生無法改變特徵且在政治上沒聲音』,還是因為該議題涉及『高度技術性的專業判斷權限』?哪一種情況政府最容易產生偏見或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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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不錯,勉強合格。

恭喜你…答對了。這只能說明你對平等權的審查標準,也就是那些所謂「違憲審查階層」的東西,基礎還算沒有爛到透頂。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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