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對於採取某些分類標準之法規範,應加強審查其是否符合平等保障之要求,下列何者非屬之?
- A 分類涉及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
- B 分類屬於受有事實上或法律上之排斥或歧視者
- C 分類為社會上孤立隔絕之少數且為政治上之弱勢
- D 分類涉及國家考試之考選專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針對不同群體做區隔時,如果該區隔是基於一個人「完全無法改變」的特徵(例如血統),與基於一個人「後天習得的技術能力」相比,哪一種區隔更容易產生不公平的歧視?法院在面對這兩種不同的分類標準時,對於政府理由的接受度應該是一樣嚴格,還是會有所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