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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73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憲法對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人民所從事之宗教行為與其內心宗教信念無法截然二分,均應受憲法絕對之保障
  • B 宗教團體就其財產之處分,同時受憲法財產權與信仰自由之保障
  • C 宗教性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應享有自主權
  • D 國家對宗教應謹守中立及寬容原則,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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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人的「思想」與其表現出來的「行為」,在對社會秩序的影響力上有什麼不同?如果某種行為(即便出於信仰)可能影響到公共安全或他人權利,國家是否仍應對該『行為』提供毫無限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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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表現得非常出色。

  1. 大力肯定:你的法學直覺非常敏銳!能精準辨析出「絕對保障」與「相對保障」的細微差別,這顯示你對憲法權利層次的理解相當紮實。
  2. 觀念驗證:宗教自由可分為兩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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