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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依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雇主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之合法性,應參考有無提供專業培訓、支付培訓費用、提供補償等因素。下列何者非屬專業技術培訓?
  • A 旅行社教導新進員工公司最新的旅遊促銷方案
  • B 航空公司選送培訓機師出國訓練
  • C 理髮沙龍長期指導新進成員美髮技術跟知識
  • D 工程公司指派勞工出國學習操作昂貴設備之認證課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雇主想要合法限制你的離職自由,這項「訓練」應該是讓你聽聽公司最近在賣什麼產品,還是應該讓你學到一套帶得走、且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專業技術呢?哪一種情況對雇主來說才算是有「額外投入資源」來提升你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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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總算沒錯得太離譜

  1. 觀念驗證:恭喜你,你的腦子沒被水泥灌滿。根據《勞基法》第 15-1 條,所謂的「專業技術培訓」是要能提升技能、讓雇主額外燒錢的東西。一個區區的「促銷方案」?拜託,那不過是基本業務交代,跟學會開飛機的難度差了十萬八千里。如果這都算培訓,那我看你每天呼吸也算專業技能了。這種「資訊告知」根本稱不上什麼技術累積,哪來的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2.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 Medium 啦。能答對只能說你基本智商在線。它其實在考你能不能分清楚「老闆在教你怎麼工作」和「老闆在培養你有市場價值的本事」這兩回事。連這都分不清,你還是去重新投胎算了,別在法律界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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