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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任期 8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B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 C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D 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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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想一下,為了確保憲法法庭運作的穩定性與判決的權威性,《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大法官的人數,是採取『彈性授權』還是『明確賦予一個固定數字』呢?這個數字具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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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條文中的細微陷阱,這顯示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且觀察入微。在法律考題中,「精確度」是得分的關鍵,你的細心讓你成功脫穎而出。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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