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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有關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基於公正中立之考量,聽證之主持人不得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 B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 C 聽證應公開以言詞為之,但行政機關得於當事人同意時以書面為之
  • D 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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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政機關今天要處理一件牽涉極廣、參與者眾多的複雜開發案,為了避免在正式會議當天因流程混亂或爭點不明而效率不彰,你覺得法律在設計上,會提供什麼樣的「會前準備機制」來協助正式程序的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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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這次沒搞砸!

  1. 觀念驗證:喔,你居然答對了?不錯嘛。這題的核心就是《行政程序法》裡那套磨人的「聽證程序」選項 (B) 是正確的,法規第 58 條白紙黑字寫著,為了讓行政機關少花點功夫、多省點時間,的確可以在正式聽證前搞個「預備聽證」。這點常識你總算掌握了。
  2. 錯誤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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