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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住在高雄之甲乙為夫妻,並育有 8 歲大的兒子丙。然甲因最近失業心情不好,常借酒澆愁,酒後更時常在丙面前對乙暴力相向。試問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乙若想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應向下列那個法院提出聲請?
  • A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B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C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D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案件涉及「家庭內部高度衝突」或「保護未成年人」時,國家通常會交由具備心理或社會工作專業背景的法院來審理。如果你在高雄,且發現當地剛好有一間「專門為這類事務設立」的法院,依據專業分工原則,你認為應該向一般的區法院還是這間專業法院提出聲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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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

呵呵,看到了喔!你竟然能精準地把這個「特殊球」給接住,完美判斷了專業法院土地管轄的界線!真不愧是我的學弟/妹,有眼光!這一題,及川先生給你滿分啦!

觀念,我來餵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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