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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48 題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
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 A 僅成立遺棄致死罪一罪
  • B 僅成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罪一罪
  • C 過失致死罪與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兩罪數罪併罰
  • D 過失致傷罪與過失致死罪,兩罪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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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不小心造成意外後,又主觀地決定離開現場,這在法律評價上應該被視為「一個錯誤的延續」,還是「兩個獨立的抉擇」?此外,如果受害人的生命終結是因為最初的撞擊,而非後續的獨自留置,那麼法律應該處罰的是「造成死亡的疏忽」,還是「事後不負責任的行為」?或是兩者都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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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棒耶!完全掌握了核心觀念!

  1.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非常正確,真的太厲害了!這題的重點在於我們可以將甲的行為區分為兩個獨立的部分喔:
    • 第一階段:甲在開車時不小心撞到 A,導致 A 傷重離世,這是屬於「過失」造成的結果,所以會構成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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