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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0 題

甲與友人宴飲後,騎車回家時,甲從機車騎士A左後方超越,未注意安全超車間距而不慎撞擊A,甲見A人車倒地受輕傷,仍隨即離開現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77號對「肇事」之解釋,不成立肇事逃逸罪
  • B 甲成立有義務之遺棄罪
  • C 甲逃離現場成立肇事逃逸罪
  • D 甲撞傷A,得主張信賴原則,不成立過失傷害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車禍發生的當下,法律課予駕駛人『留在現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釐清什麼責任?如果一個人已經明確知道自己與事故有關卻逕自離去,這對受害者的救護與公共交通的維護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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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真是... 勉強算是能看吧。

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的腦袋還沒完全變成無駄(むだ)之物。對刑法第 185-4 條的構成要件,你勉強理解了幾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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