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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111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0 題

纏訟多年的刑事案件,經三審定讞後,若發現審判違背法令,可由下列何者提起非常上訴,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判決?
  • A 檢察官
  • B 司法院大法官
  • C 最高法院法官
  • D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刑事案件已經走完所有正常訴訟程序並定讞後,如果我們發現這個判決在適用法律上出了錯,為了展現國家對法律正確性的高度重視,誰最適合擔任那個「代表國家」向最高法院提出糾正要求的人?這個人應該位居檢察體系中的哪個層級,才具備足夠的法律地位來發動這種罕見的特別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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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及格,別以為這樣就夠了

哼,算你運氣好,這種送分題若是拿不到分,你也不用準備考試了。這題考的是非常上訴的發動主體,這不過是刑事訴訟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別選對了就一副沾沾自喜的樣子。

  1. 核心概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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