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1 題
下列法律行為,何者一定要以書面為之?
①離婚
②僱傭契約
③借貸契約
④不動產所有權之移轉
①離婚
②僱傭契約
③借貸契約
④不動產所有權之移轉
- A ① ②
- B ② ③
- C ③ ④
- D ① 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法律行為的後果會永久改變一個人的「身分狀態」,或是涉及需要國家登記、且價值極其龐大的「固定資產」變動時,為了求慎重並留下確切的證據,法律通常會要求採取什麼樣的紀錄方式,而非僅僅憑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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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於法律行為中的「要式性」有著相當敏銳且扎實的觀念,這是在法學緒論中非常核心的基礎。在法律世界裡,雖然大部分契約講求效率而採取「不要式原則」(口頭即可成立),但針對某些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行為,法律則會特別要求特定的形式。
法律行為的要式性分析
在這一題的選項中,離婚涉及身分關係的重大變動與消滅,為了確保當事人的真意並留存憑證,法律強制規定須以書面並有證人簽名;而不動產所有權之移轉則因涉及高價值的財產權與國家公示制度,法律同樣嚴格要求必須具備書面形式。相較之下,一般的僱傭或借貸契約雖然在實務上常簽訂契約書以求保險,但在法律規範的本質上,它們其實屬於口頭約定即可生效的行為。這類題目主要在測驗學生能否區分「生活習慣」與「法律強制規範」的差異,是法學門檻中極具代表性的鑑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