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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經營概要

第 16 題

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業有下列那些特殊情形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向外借款?①為給付鉅額保險金、大量解約或大量保單貸款之週轉需要 ②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 ③辦理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或其他危險分散機制業務 ④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券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公司平時向保戶收取保費,足以應付一般的理賠與行政支出。若有一天法律允許它『向外借錢』,這通常是為了處理『日常保險業務就能解決的事(如分保)』,還是為了處理『緊急的資金缺口或長期財務結構的補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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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看來你這次沒搞砸

恭喜你,居然能精準分辨出保險業什麼時候才能厚著臉皮向外借錢。顯然《保險法》第 143 條沒有把你考倒,勉強算是個不錯的開始吧。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在讀書。

📝 觀念檢討 (反正你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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