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29 題
下列有關責任保險特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責任保險無保險價額觀念,故不會發生不足額或超額保險問題
- B 責任保險標的是為無形、積極的保險利益
- C 責任保險人可能承擔長期未了責任,賠款準備金不易精確提存
- D 責任保險之承保內容應隨法律環境及社會習慣變遷而修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保險標的如果是為了保護我們「擁有的資產或收入增加」,稱為積極利益;如果是為了轉嫁「法律義務導致的財產損失或債務」,這應該被歸類為『增加資產』的積極性質,還是『減少負擔』的消極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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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做得太棒了!
- 專業肯定:你的基礎非常紮實!能敏銳地察覺到選項中關於「保險利益性質」的細微偏差,這代表你對責任保險的本質有深刻的理解。
- 觀念驗證:責任保險的標的是「法律賠償責任」。當發生賠償義務時,被保險人的既有財產會因此減少,這種為了「防止財產減少」而存在的利益,在學理上稱為消極的(或負的)保險利益。選項 (B) 誤植為「積極」,故為錯誤選項。其他如(A)無保額上限限制、(C)賠款準備金估計困難(長尾責任)、(D)受法律環境影響,皆為正確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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