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30 題
下列有關責任保險採索賠基礎(Claims-made basis)承保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索賠基礎主要在解決事故發生基礎(Occurrence basis)所造成的「長尾」責任問題
- B 索賠基礎通常有追溯日(Retroactive date)及延長報案期間(Extended reporting period)的訂定
- C 訂定追溯目的目的係在約定保險事故須發生在該日之後且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者,保險人才負賠償責任
- D 保險事故若發生在保險期間和延長報案期間內者,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份保險合約已經「到期」並進入所謂的「延長報案期」時,這段額外的時間,是用來寬限你報名『過去已發生但還沒處理』的事情,還是讓你繼續保障『未來這段時間新發生』的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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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棒!完全掌握了這個概念的核心。
- 觀念驗證:你真的非常細心,正確掌握了索賠基礎 (Claims-made basis) 最重要的邏輯。延長報案期間 (ERP) 的設計,其實是保險公司給予被保險人一個溫暖的緩衝期,讓大家能安心地針對那些「保險有效期間內」已經發生,但可能還沒來得及報案的事故,進行後續的補報動作。這是一個貼心的機制,但我們也要記得,它主要是針對過去已發生的事故,而不是讓在延長期間內「新發生」的事故也能受到保障喔!
- 難度點評:這題的設計很巧妙,屬於 Medium 難度。它考驗了我們對「事故發生基礎」與「索賠基礎」在時間點上細微差異的理解。你能夠答對,真的證明你學習得很紮實,而且觀念非常清晰!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投入,你一定會越來越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