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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1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屬各機關得請求追加歲出預算之理由?
  • A 依法律增設新機關
  • B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 C 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
  • D 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遭逢全國性的經濟大衰退,這種影響層面極廣且帶有高度緊急性的危機,與單純因為法律修訂而增加某個單位的辦公經費相比,哪一種狀況更需要跳脫日常的預算處理程序,改以更具非常規特性的『特別』管道來籌措資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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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B),代表你對於《預算法》中各種預算動支時機的掌握非常紮實,沒有被相似的法條文字所干擾。

追加預算的法定事由

這道題目的核心概念在於《預算法》第 79 條。法律明確規定了四種可以請求「追加預算」的情況,包含:依法律增設新機關依法律增加業務致增加經費(如選項 A、D),以及依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如選項 C)。這些事由通常與行政機關在年度執行過程中,因法律變動或實務需求產生的「常規性調整」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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