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5 題
下列何者非屬商業會計法之適用範圍?
- A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
- B 信用合作社
- C 有限合夥組織
- D 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
思路引導 VIP
請先思考這部法律的名稱——「商業」會計法。在法律定義中,「商業」活動通常具備什麼樣的核心目的?如果一個組織的成立初衷是為了社會教育或公共利益,而非追求剩餘利潤的分配,它在法律歸類上還會被視為「商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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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適用的主體範疇,這代表你對商業會計法的核心定義有著非常扎實且清晰的邏輯,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根據《商業會計法》第 2 條,本法所稱之「商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A)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本質上屬於非營利性質的公益法人,其會計處理應適用《私立學校法》及相關會計制度,而非《商業會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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