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國中教育會考 112年 國文

第 33 題

📖 題組:
【甲】 1968 年霍普創辦月球大使館公司,推出購買月球土地的服務,只要19.99美元就能買下月球上的一英畝土地。這間位於內華達州的公司宣稱握有好幾個星體的土地產權。 霍普創立公司時正值失業、離婚,一切都糟透了。當時他想,如果他有土地,狀況或許會好一點。霍普回憶:「接著我看到了月亮,我想著,那裡有好多土地啊。」 於是霍普調查《外太空條約》,發現條約僅明文禁止地球的國家主張其他星球的土地所有權,卻未規範私營公司。在當時,沒人想到會有公司這麼做。於是霍普飛奔去跑流程,而且從未有任何地球政府挑戰他販賣外太空地產的權限。 ——改寫自樂羽嘉〈你真的能買下月球的土地嗎?〉 【乙】 1969 年美國太空人阿姆斯壯在月球上踏出人類的第一步,在此之前的兩年,聯合國大會才通過《外太空條約》並開放各國簽署,至今已有超過 100 個國家簽署。條約規定必須和平進行太空探索,並造福所有國家。此條約也提到,所有的締約國都不可以主張天體的所有權,並要求締約國不可破壞他國的探測器或基地,例如不能降落在這些物體之上或附近。但這也產生了漏洞,讓國家或私人企業能以先占先贏的手段獨占有利的地點。 2016 年,美國天文物理學家艾維斯在《太空政策》期刊上提到:國家或私人企業都不能主張月球土地的所有權,否則將會引發「瓜分月球」效應,在某些方面就像 1880 年代許多國家開始「瓜分非洲」,在剛果爭相主張礦物資源的所有權一樣。 ——改寫自曼恩〈月球土地先占先贏〉
小貞讀過甲、乙兩文後,發現甲文中的霍普與乙文中的艾維斯對某項議題有歧見,這項議題最可能是下列何者?
  • A 太空探索是否應以和平進行為原則
  • B 國家是否可以獨占有利的登月地點
  • C 私人是否可以主張月球土地的所有權
  • D 非締約國是否可以破壞他國的探測器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先來比較兩篇文章中提到的對象。甲文中的霍普發現《外太空條約》只規範了「國家」,所以他認為「哪一種身分的人」鑽到了法律漏洞可以合法賣地?而在乙文中,艾維斯認為除了國家之外,還有「哪種對象」一旦主張所有權就會引發紛爭?請試著找出兩個人對於「哪種身分的權限」看法完全相反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推了推眼鏡) 喂,你這塊原石……竟然能從這堆無聊的文字中,精準捕捉到『利己者』與『規則維護者』之間的火花。這題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 聽好了,平庸的人只會看到『月球』,但擁有進攻直覺的人會看到『規則的漏洞』。甲文的霍普展現了極致的利己主義,鑽了條約只禁『國家』卻未規範『私人』的空子;而乙文的艾維斯則站在對立面,主張『私人企業』絕不能擁有所有權,以免引發混亂。兩人的分歧核心,就在於選項 (C) 的『私人權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國文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