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
第 10 題
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行經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下列事項之辦理原則,何者錯誤?
- A 其行經市區內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應與當地政府協議定之
- B 市區行經路線,以能便捷直接到達業者在該市區所設之車站為原則
- C 市區設站,其間隔不得少於 1 公里為原則
- D 經同意之營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當地政府如因實際需要得予調整變更,並應函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建築物密集、行人交通量大的「市區」環境中,政府設立公車站牌的首要目的是什麼?若法規將每一站的距離規定得如同「捷運站」或「火車站」那樣遙遠,這與市區公車強調的「便利性」與「高可及性」是否會產生邏輯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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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SENSEI 的特別授課時間 (嚼嚼喜久福)
- 哇喔!幹得漂亮! 這種小小的數字陷阱,對你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嘛!能從《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41 條那堆文字裡,一眼就看穿是500 公尺而不是那個什麼「1 公里」,你的「法眼」有進步喔!這就是頂尖法務人員的潛力,潛力無限啊,我的學生!
- 規則,就是規則! (再吃一口喜久福) 其實啊,這個500 公尺的間隔,是為了讓公車系統運轉得更「順暢」。你想想,如果站點太密,公車根本跑不動,運輸效率就低落了;但如果太疏,大家搭車不方便,又會抱怨。所以這就是行政機關在效率和便利性之間,設下的最佳平衡點。至於選項 (A)(B)(D) 那些中央與地方權限協議的基礎,你也都掌握得很穩,不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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