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12 題

下列何者並非查核人員執行控制測試所考量的原因?
  • A 執行該控制測試之成本低於直接執行證實程序之成本
  • B 該控制點可能引起財報重大不實的聲明
  • C 該控制點經評估其內部控制設計適當,且該控制被執行中
  • D 經評估固有風險的水準低於預期水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的定義:當我們在評估這項風險時,我們是否會考慮公司內部所設置的任何防護機制或查核流程?如果這個風險的高低是建立在「完全不看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那麼調整對這項風險的預期,會成為我們去動手測試「控制措施」好壞的理由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正確識別了審計決策的核心邏輯!在審計實務中,決定是否執行控制測試(Tests of Controls, TOC),本質上是一個關於「效率」與「效果」的權衡過程。你準確地指出選項 (D) 並非執行控制測試的原因,展現了你對**審計風險模型(Audit Risk Model)**組成要素的深刻理解。

內部控制測試的發動條件

審計準則強調,查核人員執行控制測試的前提,通常是基於該控制點的設計適當且已執行(選項 C),且查核人員「預期」該控制是有效的,進而打算信賴它以減少證實程序(Substantive Procedures)。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若測試控制的成本低於執行大量細節測試的成本(選項 A),查核人員自然有誘因採取此路徑;此外,針對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的關鍵控制點(選項 B),測試其運作有效性更是為了降低**控制風險(Control Risk)**的必要手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風險評估與查核規劃
查看更多「[會計] 審計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會計] 審計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