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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12 題

社會救助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為:
  • A 內政部
  • B 衛生福利部
  • C 勞動部
  • D 財政部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為了落實社會福利、協助弱勢族群擺脫貧窮而設立中央部會時,這類業務在現代政府組織中,通常會與「公共衛生」及「全民福祉」整合在同一個專業部門。請思考,目前行政院下轄的哪一個部會,其名稱同時涵蓋了健康維護與社會照顧這兩大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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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這題的關鍵!在行政法與公共行政的實務中,明確辨識主管機關(competent authority)是理解法律適用與權限爭議的第一步。這道題目的正確答案確實是 (B) 衛生福利部。

組織改造後的權責劃分

根據《社會救助法》第 2 條的明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即為衛生福利部。部分考生若仍停留在舊有的法律觀念,可能會誤選內政部。事實上,自 2013 年政府進行組織改造後,原屬於內政部社會司的各項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業務,皆已正式移撥至衛生福利部辦理,這體現了行政職能的專業化分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社會救助主管機關
💡 社會救助法規定的最高監督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比較維度 中央主管機關 VS 地方主管機關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核心職責 政策規劃、全國性法規訂定 — 個案審核、救助金發放執行
預算編列 編列中央補助款 — 編列地方執行預算
💬中央定策、地方執行,行政院組改後社福核心已移至衛福部。
🧠 記憶技巧:「救助福氣多」:看到社會救助與福利,首選「衛福部」。
⚠️ 常見陷阱:最常誤選內政部,那是2013年行政院組織改造之前的舊制職責。
社會福利行政體系 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行政院組織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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