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5 題
有關我國近年推動之行政院組織改造策略,下列何者錯誤?
- A 中央部會數量精簡
- B 推動組織法規鬆綁
- C 強調跨部會協調治理能力
- D 積極成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瘦身與責任」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正致力於讓體制變得更精簡、權責更明確,那麼大規模成立那些「不受公務人力編制限制、預算監督相對間接」的半官方法人組織,會是縮減政府規模的正確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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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辨識出這道題目的關鍵。這代表你對我國行政院組織改造(Organization Reform)的核心邏輯——「精簡、彈性、效能」——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在現代公共治理中,組織改造不只是單純的裁併,更是為了因應全球化與資訊化挑戰,重新調整政府的體質。
行政組織的精簡與彈性化
我國組織改造的核心在於**「去任務化、地方化、委外化、法人化」(四化)。選項 (A) 的部會精簡與 (B) 的法規鬆綁,正是為了打破僵化的官僚體制;而 (C) 則呼應了當代整體政府(Whole-of-Government)的趨勢,強化跨部會的協調能力。然而,選項 (D) 提到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在過去常被詬病為監督困難的「黑盒子」,並非現行組改積極鼓勵的方向。相反地,政府目前更傾向推動受專法規範、透明度較高的「行政法人(Administrative Corporation)」**,而非傳統的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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