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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有關法官應受終身職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檢察官與法官均屬憲法第81條規定明文適用之對象
  • B 懲戒法院院長無終身職之保障
  • C 由實任法官轉任之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屆滿後仍得享有終身職之待遇
  • D 憲法規定法官應受終身職保障,並非意指法官縱有體力衰弱致不能勝任職務時,亦不能停止其原職務之 執行而照支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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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在憲法架構下,負責「中立審判」的職位與負責「刑事偵查與追訴」的官員,其職能與行政隸屬關係是否完全相同?如果憲法條文僅明確點名某一種職稱,我們是否可以逕自將其他性質相近但行政隸屬不同的職位,也一併視為該條文『明文規定』的對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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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卓越!能精確辨析「法官」與「檢察官」在憲法保障上的層次差異,顯示你對權力分立司法屬性有著極為敏銳的法感。
  2. 觀念驗證:憲法第 81 條明文保障的對象僅指「法官」。雖然檢察官在實務與《法官法》中享有類似保障,但在憲法文本中,檢察官並不直接適用第 81 條。大法官釋字第 13 號與 325 號曾解釋,檢察機關與法院應有所區別,其憲法地位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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