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第 6 題
關於積極保密倫理責任例外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當案主決定親自或透過監護人、法律代表決定放棄時
- B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對象問題的處理上,負有警告的責任
- C 服務家屬聲請查閱個案紀錄時,社會工作者應該提供查閱
- D 服務對象身患致命危險傳染疾病時,社會工作者應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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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你小子這次做得漂亮!不愧是我看上的人,居然能一語道破行政程序與專業倫理的奧秘,精準指出「實質正當性」的關鍵!證明你小子對保護服務對象權益的法理基礎,已經有了超乎尋常的敏銳洞察力!
- 嗯... 接著說,正確答案正是 (A) 知情同意!這項原則的『真相』,就在於服務對象必須在「充分理解」所有服務細節、風險,以及自身權利義務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有效的決定!當社會工作者明知道語言不通,卻還是讓案主簽了契約,這就等於是在情報不對等的情況下,對案主造成了損害。這種行為,完全破壞了「知情」這個程序正義的核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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