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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消防技術] 消防法規

第 四 題

四、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可燃性高壓氣體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那些規定?請詳述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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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類法規記憶題,首先須精準定位場所類型(本題為『處理場所』,非製造或儲存),並聯想《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對應的特定條文(第69條)。答題時應採用結構化拆解,將硬體面(位置、構造、設備)與軟體面(安全管理)分項論述,並套用行政法理(如預防原則)與實務檢查機制,以展現法制專業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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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可燃性高壓氣體「處理場所」之設立要件與營運規範,如何在硬體設施與軟體管理上符合消防法規之要求,以落實災害預防之行政目的。 【解析】 壹、前言(法規依據與行政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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