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1年
[消防技術] 消防法規
第 二 題
依據「消防法」所述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供公眾使用之場所外,其範圍與面積大小有關者為何?另,其範圍僅與用途有關、與面積大小無關者為何?請分別說明。(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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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消防法》第13條(防火管理制度)及其授權訂定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解題時宜以「比例原則」與「風險分級」破題,說明法規為何依據場所之火災危險性與避難弱勢程度,區分為『達一定面積才納管』及『不論面積絕對納管』兩大類,再條理分明地臚列法條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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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法律位階與原則說明)】 依據《消防法》第 13 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並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此「一定規模」之具體範圍,基於授權明確性與法律保留原則,明定於《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法規分類之考量,乃深刻結合行政法之「比例原則」與風險管理概念,將場所依火災發生機率、火載量及避難困難度進行細緻分級。 【法條要件(逐條或分點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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